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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抚松县农机购置补贴 工作总结 |
2016-12-13 |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以“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进行普惠制补贴,凡是为抚松县境内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享受补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阳光操作”和“两个公示”“八个不得”制度,坚持纪检与财政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 补贴的机具种类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9大类16个小类35个品目 。
2016年抚松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达补贴资金120万元,合计2015年结余滚动资金134.63万元,共计资金254.63万元。2016年抚松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截止到11月10日,共生成补贴协议19份,补贴机具19台,受益农户19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157万元,剩余资金192.473万元,拉到农民投入资金200.45万元。其中动力机械15台,受益15户,使用农机购置资金51.87万元,拉到农民投入资金176.447万元;收获机械4台,受益4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287万元拉到农民投入资金24.003万元。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违法犯罪整治活动,对2015年购机补贴户走访核实调查,走访购机户61户,通过核实信息,在抚松区域作业的47户,跨区作业的14户,跨区区域为黑龙江、敦化、蛟河等地,跨区作业户核实的只是信息数据,没看到车辆。
抚松县农机技术推广管理总站
2016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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