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综合信息>>综合要闻
请选择字号【 】 
 
种子质量咋监督?(法规解读) 
2005-5-10


  采访人:本报记者 冯华


  解读人: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处副处长 李文星


  “春耕一粒粟,秋收万颗籽。”种子质量事关重大,农业部制定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51日起实施。近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处副处长李文星对这一《办法》进行了解读。


  监督抽查不收费


  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


  我国200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子质量监督。


  《办法》规定,监督抽查的费用列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样品,扦样人员少于两人或没有持证扦样员等情况,种子企业可拒绝接受扦样。


  抽样要具代表性


  农民反映有问题的重点抽查


  《办法》规定,监督抽查对象重点是当地重要作物的种子以及种子使用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作物种子。同时规定,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销售或者仓库内代销的商品种子中扦取,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和棉花等重要作物的种子,重点区域如种子的产区、销区和制假售假较严重的地区,都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的对象。


  扶优与治劣并重


  两次抽查不合格吊销生产许可证


  从抽查计划的制定到扦样、送检、复检到结果处理……《办法》对监督抽查各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对连续两次抽查有不合格种子的企业,应当提请有关发证机关吊销该企业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对一贯重视种子质量并持续稳定可靠的企业,要进行大力宣传和表扬,以扩大其声誉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2005-05-1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出处:2005-05-10中国农业信息网 阅读次数 [14696]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和农田工程监督保护中心成立 
 农业农村部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高质量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做好“十五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三秋”农业生产等工作 
 全国秋粮收获近四成 各地抢收抢烘确保颗粒归仓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4.84亿元下达 
 全国秋粮收获过四成
 韩俊在河南调研时强调 全力抓好秋收秋种服务保障 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农业农村部视频连线调度重点地区抢收抢烘情况强调 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困难 全力做好黄淮海地区“三秋”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紧急调剂调运救灾机具 保障黄淮地区秋粮抢收抢烘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松原市启动“数字农业”项目  [49307]
吉林省农机推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43648]
吉林省召开玉米、大豆机械化收获研讨会 [43534]
吉林省举办玉米收获机械田间生产考核及检测培训班 [43494]
省农委纪检专员到我站检查督导先进性教育活动 [43370]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深入联系点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42114]
吉林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应选择食品工业   [41879]
吉林省农委举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 [41636]
吉林省农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动员阶段总结暨转段动员会召开 [41551]
抽样调查显示:九成乡镇农技人员转向农资经营创收 [41095]
     

抚松农业机械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