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综合信息>>综合要闻
请选择字号【 】 
 
国家继续对东北产区玉米大豆实行临储政策 
2009-11-30
  今年东北地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秋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收购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国家确定今年将继续对东北产区的玉米、大豆实行临储政策;鼓励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并可享财政补贴;积极引导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到东北产区采购玉米,并给予财政补贴;对入关收购新产粳稻的关内企业给予运费补贴。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发行就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了今年将继续在东北地区实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今年玉米(国标三等,下同)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下同)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

  通知说,东北各省区人民政府要选择当地部分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统计规范的大豆压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临时收储价格积极入市,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2009年新产大豆,自行组织加工和销售,自负盈亏。

  中央财政根据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加工能力和实际收购、加工数量,以及东北地区中央储备大豆实际轮换收购情况,给予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和中储粮总公司一次性费用补贴0.08元/斤。补贴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

  通知提出,南方饲料消费大省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要求,抓住东北产区玉米集中上市粮源充裕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本地地方储备粮公司和饲料企业到东北产区采购玉米,充实地方储备和企业库存,确保本地饲料粮供应。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16省(区、市)的地方储备粮公司和饲料加工企业,要在本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统一委托本地一家企业到东北地区收购2009年新产玉米。对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在东北地区按不低于临时收储价格收购,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运到本省(区、市)的玉米,中央财政将根据实际到货数量(折合标准水份)给予0.035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通知指出,2009年东北新粳稻上市后,中央财政继续对关内企业采购2009年新产粳稻(粳米)入关给予运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2008年标准的50%执行,补贴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含1日,开始发运)~2010年4月30日(含30日,到达本省)。

作者/出处:农民日报  阅读次数 [6180]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智能养殖机械装备鉴定推广技术研讨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 
 新华时评丨抓好“三夏”生产,筑牢全年丰收根基 
 农业农村部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举行工作会谈 
 农业农村部举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宣讲会 
 “黑土粮仓”科技会战五年成果显著
 三农学习谈 | 心系“国之大者” 扛稳“重中之重”
 [新时代画卷] “三夏”生产压茬推进 力争全年粮食丰收
 跟随总书记走进田间 感受智慧“三夏”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有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松原市启动“数字农业”项目  [54506]
吉林省农机推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49241]
吉林省召开玉米、大豆机械化收获研讨会 [48844]
吉林省举办玉米收获机械田间生产考核及检测培训班 [48717]
省农委纪检专员到我站检查督导先进性教育活动 [48701]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深入联系点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47649]
吉林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应选择食品工业   [47194]
吉林省农委举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 [46720]
吉林省农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动员阶段总结暨转段动员会召开 [46560]
抽样调查显示:九成乡镇农技人员转向农资经营创收 [46011]
     

抚松农业机械化信息网